新乡学院档案馆由原新乡师专、平原大学、新乡市教育学院三校档案部门整合而成;2007年,成立了隶属于校长办公室的综合档案室;2019年12月,综合档案室改为档案馆,升格为独立建制的正处级单位,下设综合档案科、数字档案科。现有工作人员10人,副高级职称3人。本科及以上学历8人(其中硕士4人)。
档案馆负责集中统一管理学校党群、行政、教学、科研、基建、仪器设备、出版、外事、财会、声像、实物等各类档案,指导学校各部门档案工作。档案馆保存有原新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平原大学、原新乡市教育学院、原新乡市师范学校、原新乡市卫生学校及新乡学院六个全宗的档案资料共10万余卷(件、册),真实记录了新乡学院创建、变迁、发展和建设的光辉历史。
档案馆位于图书馆大楼一楼和十二楼,有标准档案库房8间,面积800㎡;设有整理编目室、服务利用室、收集指导室、信息技术室、数字化加工室等;配备了防火、防盗监控系统;配置了档案底图柜、全自动装订机、扫描仪、过塑机、碎纸机、除湿机、防磁柜等设备设施,馆舍布局合理、功能清晰、调档方便、整体安全、环境安静。
2021年11月,新乡学院成立了档案工作委员会,档案馆是该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和职能管理部门,使档案治理落实到档案工作的全过程。档案馆坚持党管档案、依法治档、科学管档、服务为本的原则,不断健全体制、规范业务、丰富资源、延伸服务、保证安全、推进信息化建设。每年档案收集整理1500卷(件)以上,查询利用服务8000余人次。档案馆积极征集珍贵档案、建设专题档案、挖掘红色档案、宣传档案文化、开展档案编研;以档案资源建设、开发、利用为重点,不断开拓进取、提升档案馆文化内涵和服务水平。
档案馆在学校领导的支持和全体档案管理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努力发挥档案安全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文件利用中心、信息服务中心和电子文件中心“五位一体”的功能,全面贯彻落实《档案法》要求,为新乡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先后获得“2017年度新乡市档案工作先进单位”“2021年度河南省档案学会先进单位”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