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室

校史编纂

《新乡学院校史》编纂工作实施方案
2023-07-01 08:59   审核人:

新乡学院自1949年创建至今,已经走过了74年的光辉历程。为了客观记述学校发展历程,发掘学校历史资源,展现学校办学成就,彰显学校办学特色,宏扬和传承学校文化,发挥学校历史文化的育人功能,激发师生员工的爱校情怀,学校决定启动编纂校史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订校史编纂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保存历史、弘扬传统,以史为鉴、总结经验,继往开来、与时俱进”为宗旨,真实、全面、客观、系统、公正地记述学校自办学建校以来的历史与现状、发展与改革。坚持编史修志为用、服务学校创新发展、总结揭示学校办学规律,发挥资政育人作用。

(二)工作原则

校史要横写学校教育教学、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学校党政领导与管理等各项事业的发展状况,纵述建校以来各个历史时期的学校情况。要确保观点正确、资料翔实、体例严谨、内容全面、记述准确、特色鲜明。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校史编纂工作委员会

主 任:党委书记 校长

副主任:副校级领导

常务副主任:主管档案工作的副校级领导

成 员:各参编部门负责人(1人)

编纂委员会职责:负责校史编纂的总体领导、协调、指导、督促及最终审定,研究解决编纂和出版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编纂顾问组

聘请陈业宏、商忠、李喜仁为校史编纂顾问。

编纂顾问职责:指导校史编纂方案及内容大纲体系;补充调研校史资料;完善核实重大历史事件;审核校史内容并提出修改建议等。

校史编纂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档案馆。具体负责校史编纂工作的统筹安排与协调推进。

(三)校史编写组

编写组根据“专兼职相结合”的要求成立,从学校部分单位抽调专业人员共同承担校史编纂工作。

组长:宋伟

副组长:安彩英   周曙光

成员:王超   王毅真   孔伟   闫小玉   祁军伟   宋福利   张涛   晁根池   高娟   商梓珺   各参编部门编辑

各参编部门是校史编纂工作的基本单位,须成立本部门校史编写工作小组,并指定1名文字能力较强的工作人员任编辑。编辑负责组织编写本部门报送的稿件,并接受编纂委员会和编写组的领导、监督、检查和史稿内容的审定。编辑需基本稳定,在校史出版前尽量不更换人员。

编写组工作职责为:

1.组织编写校史基本篇目,确定责任单位,提交校史编纂委员会审定。

2.对各部门校史编写工作小组进行业务指导;协调、督促各部门校史编写工作小组的工作,确保校史编纂工作按计划进行。

3.对各部门校史史稿提出修改意见,指导各部门完成史稿的修改工作。

4.完成校史史稿统稿,报校史编纂工作委员会审定。

5.落实校史的出版工作。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工作步骤

1.筹备启动

切实做好思想发动和组织保障工作。发布正式的校史编纂实施方案,提高认识,树立正确的修史观念,掌握编纂的要求、步骤和方法,严守工作程序,扎实推进工作部署,有效开展工作培训。

2.拟定篇目

做好校史的框架和总体设计,制定资料搜集整理的依据。做到篇目编写“门类齐全、结构合理、归属得当、标题得体、切合实际”,并在编纂过程中根据实际写作情况不断进行调整和修改。

3.搜集资料

科学、全面地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资料要反映事业的发端、转折和现状等几个关键点。确保入史资料翔实可靠,不伪、不偏、不漏,具有权威性、可靠性和丰富性,做到“全、广、深、准、精”,要纵不断线,横不缺项。

4.编写史稿

资料齐全之后,按照篇目进行写作构思,完成校史初稿的编写。执笔人要熟悉、分析、消化、吸收资料,从最低层次竖写单元。完成初稿后,要组织单位内部评议,按校史编写原则逐一对照检查。各部门负责的校史成稿后,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盖章后送交校史编写组办公室。

5.统稿成书

校史编写组对各部门史稿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指导各部门完成史稿的修改。完成全校史稿的统稿,广泛征求学校各方面意见,并进行修订。

(二)时间安排

1. 2023年6月:成立校史编纂工作领导和执行机构,确定校史编纂实施方案;起草校史篇目框架(初稿),根据篇目内容确定各篇章撰写的责任单位。

2. 2023年7月:召开校史编纂工作动员暨部署会,启动校史编写工作;各参编部门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计划,进行任务布置。

3. 2023年8月至10月:各参编部门完成资料收集和整理,并完成史稿初稿编写工作。

4. 2023年11月至2023年12月:编写组初审,各参编部门根据初审意见修改。

5. 2024年1月至5月:编写组编写校史正式稿初稿,提交编纂委员会审核。

6. 2024年6月至7月:编写组根据编纂委员会意见形成校史正式稿定稿。

7. 2024年8月:提交编纂委员会进行稿件终审。

8. 2024年9月至10月:完成校史印刷、出版等工作。

四、工作方法及要求

(一)统一部署,落实任务

由校史编纂工作委员会召集编纂工作动员会议,统一传达学校关于校史编纂工作的目标和任务,部署有关编纂工作,将任务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并将校史编纂工作列入各单位重点工作内容。建立编纂工作委员会例会制度和编写组日常检查、督办机制。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校史编纂是一项任务非常艰巨、涉及范围十分广泛的系统工程,要确保领导重视、思想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工作落实到位。高度重视和加强领导是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校史编纂工作的重要保障。

(三)组织培训,加强学习

校史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志鉴知识培训,邀请专家进行讲座,组织各部门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加强各参与人员对于政策法规、历史决议、校史编写方面的认识,努力提高运用各种渠道、途径编史修志的能力。

(四)广泛动员,全面收集

校史相关资料的收集既要注重部门存档资料,也可向社会或个人征集留存的有价值的校史资料,也可通过搜集延续性资料,如年度工作总结、工作报告、会议资料等广开渠道,借助档案资料、图书资料、报刊杂志资料、年鉴、大事记等收集、分析、整理相关内容。要充分做好资料准备工作,使各方面资料得到认真地收集、整理、鉴别、筛选和录入。

(五)文稿撰写,准确规范

要全面做好资料整理工作和入史稿编写工作。要确保入史资料真实准确、科学规范。入史稿的编写要符合编纂的规定。要做到体例规范严谨,篇目科学合理,记述方法合体,章节安排及概述、附录等符合规范。

附件

1.《新乡学院校史》篇目及分工表(征求意见稿)

2.各参编部门负责人、执笔编辑登记表

附件【附件2各参编部门负责人、执笔编辑登记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新乡学院校史》篇目及分工表(征求意见稿).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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