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在省市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各部门联动配合,立足岗位,认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形成了涵盖文字、照片、声像、实物等多种载体的大量档案资料。疫情防控档案是我校师生抗击疫情的真实记录,具有重要保存价值,为使我校疫情防控的珍贵档案得以永久保存,特开展新乡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档案收集归档工作。
一、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新乡学院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档案资源体系建设,建立重大历史事件、重大活动、突发事件应对活动等档案专题数据库,将档案工作纳入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记录好、保存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历史资料,争取做到疫情防控档案应收尽收、应归尽归。
二、要求
1.收集内容
请各单位认真整理收集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档案资料,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档案得到全面、完整收集归档。
(1)纸质档案:各种文件材料和相应的电子文件;
(2)声像档案:录音带、录像带、照片及文字说明等;
(3)实物档案:有纪念意义的凭证性和标志性实物,包括标志、证书、证件、奖章等;
(4)其它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
各单位须向档案馆移交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档案资料原件,本单位保留副本或复制件。
2.整理要求
各类档案分别按照时间顺序排序,并整理出各类目录。
(1)纸质档案:先按主题排序;各主题内再按红头文件、通知要求、讲话、记录、宣传报道、题词等排序;按照左装订格式设置边距。
(2)声像档案:先按主题排序;各主题附文字说明(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照片需附人物的姓名及身份职务、集体合影附人员名单(从下而上、从左至右)。
注:各类声像档案须保持原始原貌。
(3)实物档案:附文字说明。
3.移交时间
各单位整理完毕后,请填写《新乡学院专题档案移交目录》(一式两份),于5月1日前移交至档案馆,纸质档案、声像档案电子版请发至档案馆邮箱(dag@xxu.edu.cn)。
地址:档案馆整理编目室(1236房间)
联系人:李耷、秦丹
联系电话:3683279
附件:1.《整理收集参考范围》
2.《新乡学院专题档案移交目录》
档案馆
2022年3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