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乡学院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积极开展扶贫工作,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取得了重大成果,形成了大量档案资料,具有重要的存史、资政、育人价值。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把新时代党领导人民推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历史记录好、留存好,使我校脱贫攻坚的珍贵档案得以永久保存,特开展新乡学院“脱贫攻坚”专题档案收集归档工作。
一、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新乡学院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档案资源体系建设,建立重大历史事件、重大活动、突发事件应对活动等档案专题数据库,记录好、保存好学校“脱贫攻坚”相关历史资料,争取做到“脱贫攻坚”档案应收尽收、应归尽归。
二、要求
1.收集内容
请各单位认真整理收集脱贫攻坚工作相关档案资料,确保“脱贫攻坚”专题档案得到全面、完整收集归档。
(1)纸质档案:各种文件材料和相应的电子文件;
(2)声像档案:录音带、录像带、照片及文字说明等;
(3)实物档案:有纪念意义的凭证性和标志性实物,包括标志、证书、证件、奖章等;
(4)其它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
各单位须向档案馆移交脱贫攻坚相关档案资料原件,本单位保留副本或复制件。
2.整理标准
各类档案分别按照时间顺序排序,并整理出各类目录。
(1)纸质档案:按红头文件、通知要求、讲话、记录、宣传报道、题词等排序;按照左装订格式设置边距。
(2)声像档案:各类档案分别附文字说明(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照片需附人物的姓名及身份职务、集体合影附人员名单(从下而上、从左至右)。注:各类声像档案须保持原始原貌。
(3)实物档案:附文字说明。
3.移交时间
各单位整理完毕后,请填写《新乡学院专题档案移交目录》(一式两份),于5月1日前移交至档案馆,纸质档案、声像档案电子版请发至档案馆邮箱(dag@xxu.edu.cn)。
地址:档案馆整理编目室(1236房间)
联系人:李耷、秦丹
联系电话:3683279
附件:《新乡学院专题档案移交目录》
档案馆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