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室

征集公告

关于档案资料征集的公告
2021-05-14 13:38   审核人:

为完善和丰富新乡学院档案资源,更好地为学校发展服务,档案馆长期向各单位、广大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和家属、历届校友等征集学校各个历史时期的档案资料。

一、征集范围

1.学校各发展时期学校领导、学者的任命、聘用、奖励等文件材料,包括其撰写、编著的文章和出版物、工作笔记、日记、教案、手稿、信函以及个人照片和使用过的具有纪念意义的实物等;

2.中央、省部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嘉宾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演讲时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题词、记录、文章及刊有相关报道的出版物等;1949年建校至今,与新乡学院各个发展时期相关的各类材料;

3.学校各个时期师生员工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具有历史价值、时代特征或纪念意义的出版物、印刷品、读书学习笔记、票证(如早期的学生证、借书证、毕业证、饭票、录取通知书等)、照片、纪念册、校徽、印章、器物等各类实物;

4.反映学校各个时期风貌的照片、匾额和带有校名印记的物品等;各个时期学校与国内外机构、大学交流合作的资料、实物;各个时期学校机构部门、学生组织、社团活动材料及其出版刊物等;

5.学校师生和校友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比赛或评比活动)形成的文档(聘书、奖状、代表证、证书、通知等)实物(奖品、纪念品)和照片、声像资料等;

6.学校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毕业纪念册、同学名录、师生间赠言、题录等;

7.反映学校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科学研究、教育教学及管理成果的著作、论文、作品、照片、音像、奖品、实物等;

8.反映或记载学校校友重要成就或在社会上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事迹材料,包括照片、音像、实物、报刊等;

9.掌故、校园逸趣、学生生活以及学校发展历程中的重要人物、重大事件的回忆;

10.学校师生员工创作的有收藏价值的书法、字画、工艺品等作品和重要学术、文艺著作等;

11.学校早期购买或制作的教学、科研、实验用的有代表性的教具、仪器设备、模型等实物或照片;

12.以上未详细列及,但能够体现学校发展历程及成果的各类资料。

二、征集方法

档案资料持有者可以电话、书信或面谈的方式与档案馆联系。凡经鉴定具有收藏价值的档案资料,可采取邮寄、电子邮件或直接到档案馆办理移交或赠送存档手续。特殊情况档案馆也可派专人登门征集。征集采取捐赠、复制、寄存等方式档案馆向捐赠人发放捐赠证书和纪念品。

1.电子邮件:dag@xxu.edu.cn

2.邮寄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金穗大道东段191号新乡学院档案馆

3.邮政编码:453000

4.联系方式: 0373-3683277  联系人: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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