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室

本馆制度

档案馆库房管理制度
2021-04-01 17:50   审核人:

一、档案库房是集中保管学校档案的机要重地,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二、为确保库房安全,库房钥匙由库房管理人员妥善保管,不得随身携带,不得转借他人。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到人离灯灭、关窗、落锁,消除火灾隐患。

三、库房内要有严格的“十防”措施(防火、防盗、防虫、防鼠、防潮、防霉、防尘、防强光、防高温、防有害气体),库房内的温度应控制在14℃-24℃之间,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之间,确保档案的安全。

四、严格履行档案查(借)阅制度。取送档案时要轻拿轻放,及时归位,不得随意堆放。

五、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严禁使用明火和电暖器等电器设备。

六、保持库房的清洁卫生,柜架整齐,不得存放与档案无关的任何物品。

七、建立库房安全管理责任制,坚持每日库房档案安全检查,节假日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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