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形成的文书档案整理归档工作,依据《新乡学院档案管理办法》(院政字〔2020〕114号)要求,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归档范围
2024年档案归档范围为: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学校在教学、科研、管理和其他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文件、报表、电子档案等材料。各单位归档范围详见《新乡学院各部门移交档案材料一览表》(附件1)。
二、归档要求
1.各部门档案立卷整理方法详见《新乡学院部门立卷归档工作规范》(院政字〔2021〕133号)(附件3)。
2.归档材料必须完整。立卷人在整理过程中要逐件进行检查,不缺页、不漏项。电子档案的标题及时间须与纸质档案的标题及时间保持一致。
3.校内行文纸质版一式3份,同时准备电子版(PDF格式)。
三、档案移交
1.移交时间:2024年5月31日之前。
2.移交手续:移交档案前,各单位应对归档材料认真检查。各单位须提交《新乡学院归档文件移交目录》(附件2)一式两份,应确保目录信息及顺序与档案材料信息及顺序一致;电子版请发送至档案馆邮箱dag@xxu.edu.cn。
3.移交地址:行政楼12层档案馆整理编目室(1236房间)
4.移交公示:档案馆将对各单位文书档案移交情况进行网上公示。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本单位文书档案归档工作的监督检查,将归档工作列入有关工作计划中,指定专人负责归档工作。
2.兼职档案员和档案工作相关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好年度文书档案的归档工作,按照时间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文书档案移交工作。
联系人:吕端阳、王娜
联系电话:3683279
附件: 1.新乡学院各部门移交档案材料一览表
2.新乡学院归档文件移交目录
3.《新乡学院部门立卷归档工作规范》(院政字〔2021〕133号)
档案馆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