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首页  学校文化  本馆概况  服务指南  档案法规  档案文化  党建工作  档案征集  下载专区  学校首页 
最新消息: · 标准化安防系统赋能新乡学院档案安全建设         · 金桂飘香仲秋日 耄耋校友叙深情         · 档案馆参加河南省档案工作在线业务培训         · “国际档案日”系列宣传活动圆满落幕         · 一登兰台 阅尽百年——档案馆成功举办开放日活动         · 新乡学院圆满完成师范教育历史资料梳理和征集工作         · 档案馆赴新原校区调研指导档案管理工作         · 档案馆红烛师生共读党史 汲取奋进力量         · 档案馆党支部开展“国家安全教育”主题党日活动         · 新乡学院召开梳理征集师范教育历史资料工作部署会   
下载专区
· 新乡学院归档文件移交目录
· 委托书模板
· 新乡学院档案查(借)阅审批表
文章内容页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档案法规>>本馆制度>>正文

档案馆消防安全制度
2021-04-01 17:53   审核人:

一、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档案馆负责人即为消防安全责任人,本馆所有工作人员均有做好档案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和义务。

二、档案消防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日常安全管理,防患于未然。

三、档案工作人员要加强消防法规及消防知识的学习,提升消防意识,熟悉消防设施,做好消防器材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更新工作。

四、建立消防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对库房和办公场所进行巡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章现象及时处理及时报告,防患于未然。

五、加强电源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掌握重点消防部位的基本情况,保证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避免任何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发生。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新乡学院档案馆-豫ICP备09001218号

办公地点:图书馆南楼12楼西. 电话:0373-3683279  邮箱:dag@xxu.edu.cn  邮编:453003